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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工商教〔2020〕11號
意昂2娱乐印發《意昂2平台學生學業考核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院(系/部):
《意昂2平台學生學業考核管理規定》經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意昂2平台
2020年11月24日
意昂2平台學生學業考核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生學業考核管理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學過程的重要環節之一🍅。考核工作一方面是對學生學業成績的檢查與評定🔱,更重要的是檢查教學效果⛲️、改進教學工作。為加強教風、學風和考風建設🫖,使學生學業考核管理逐步科學化👨🏽💻🧗🏻♂️、規範化,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各專業教學計劃中設置的所有課程及實習🧝🏿、實訓🎓、畢業設計(論文)、課程設計等都納入考核範圍。
第二章 考核資格
第三條 完成某門課程的全部教學環節😰,出勤達到要求的學生,具有該門課程的考核資格🪢;按要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部環節的具有畢業答辯資格🛷。課程考核資格由任課教師認定,畢業答辯資格由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認定。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課程考核資格或畢業答辯資格,並且該課程或設計(論文)成績按零分計🐝,不計入學分:
1.未經請假並獲同意而缺課學時累計達到該門課程本學期教學計劃總學時1/3及以上的;
2.課程結束時🧙♀️,未完成該門課程所含的(非獨立記載成績)課程設計、大作業或實驗的🩹;
3.未按要求完成實習實訓任務、畢業設計(論文)或抄襲他人畢業設計(論文)的。
任課教師及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在本課程結課或考試(答辯)前一周填寫《取消考試資格記錄單》報意昂2娱乐,經意昂2娱乐審核公示後,由學生所在院系通知任課教師和學生本人🌆。
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課程考核時🙇♀️,持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診斷或特殊原因證明,應在考試前提出緩考申請(考前遇到突發事件,而未能在考前辦理緩考申請的,可事後及時補辦緩考申請)🕝,由所在院系部簽署意見同意😟,意昂2娱乐備案🚰,方可緩考👩🏻🦱。如考前未辦理緩考手續🧦,或申請緩考未批準而擅自不參加考試,視為缺考。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的,應當參加補考,否則按曠考論:
1.課程考核不及格的;
2.辦理緩考手續的;
3.期末考核因特殊原因缺考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參加學校組織重修考試:
1.正常補(緩)考不及格的課程;
2.考核違紀或作弊的。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六條 考核分考試和考查兩種,一般情況下主要課程為考試,其它課程為考查🤦🏻♀️。考核可以采用卷面筆試(閉卷或開卷)、口試,項目與任務作業評價(結果評價+口試)或其它多種形式進行。考試課成績一般按百分製,平時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一般不大於50%。考查課程一般按優、良、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計分(其中優為90分及以上、良為80-89分、中等為70-79分、及格為60-69、不及格為59分及以下)。考查課可以不安排期末考核,根據平時的作業、提問、小測驗、小論文等進行綜合評定成績🤏🏿;也可以安排期末集中考核與平時成績綜合評定課程成績👈。不論采取何種考核方式,都要特別註重過程考核🏨,不提倡期末一卷定奪。
鼓勵教師進行有別於前述方式的考試評價方法改革,但應事前提出實施方案🤳🏿,報院系部批準並到意昂2娱乐備案🤌🏽,事先告訴學生。
第七條 實習🏰、實訓、課程設計等實踐性教學環節的考核◼️,一般以平時實驗🙅🏽♂️🧑🧑🧒🧒、上機、大作業🙎🏻♀️🪻、實踐操作等多種形式進行綜合評定成績🐎。
第八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由指導教師和所屬院系依據評閱和答辯標準評定,並寫出評語。
第四章 考核組織
第九條 考試課程、統考課程的考核工作,由意昂2娱乐負責🐭,各院系部協助。意昂2娱乐安排考試進程表,印刷🕐、裝訂試卷🎓☎️,組織考試和巡考等✳️;各院系部組卷,選派監考教師,通知考生等。
第十條 考查課程的考核工作,由院系部負責印製試卷等🧑🦼,由任課教師在授課課時內安排考查。
第十一條 考試課程筆試時間一般為80分鐘。
第十二條 從命題到考試,應當做好試卷的保密工作☎🙋。凡接觸試卷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試題或丟失試卷。如有違反者,查實後按《意昂2平台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執行🏃🏻♂️➡️,惡意泄密的經查實後按《意昂2平台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辦法》執行🦻🏼,並由意昂2娱乐決定該門課程本次考核是否有效。
第十三條 任課教師在考前應認真組織學生復習🚶♂️、輔導答疑,按課程基本要求進行總結,但不得泄漏試題🙍🏿♂️。
第五章 命題和試卷組織
第十四條 命題必須以課程標準為依據,符合本課程教學基本要求🙆🏽♀️,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既考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又考核基本技能⛩;既考核對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又考核運用知識的能力,還要考核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第十五條 要正確掌握命題範圍,試題應含蓋本課程各主要章節的概念🏄🏻♀️,原理🪖、運算和應用方面的內容✫,其外延應基本覆蓋課程的主要內容。試題難易程度適當,不出偏題、怪題。試卷題目一般可分為三個梯度🫃🏿✫:基礎題占65%左右👶🏽;綜合題占25%左右;提高題占10%左右。試卷題量適中👈,以中等水平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答完為基礎⛹🏽。
第十六條 要合理地選擇試題類型,閉卷考題每套試卷題型一般不少於四種👩🏻🦼。開卷試題則視具體課程而定,但一般不少於兩種。試卷中主觀性試題要考慮便於評閱👩🏿🚒。各試題應有相對獨立性,不相互構成正確解題提示🏋️♂️。一道題目包含內容不宜過多🍔,賦分不宜過高。題目包含內容與賦分應相對合理。填空題、判斷題(不含說明理由)、單選題每題一般不超過2分🧑🏽🎓;多選題每題一般不超過3分🤹🏿♂️。
第十七條 考試課命題應在教研室(專業)主任主持下,組織本教研室教師集體討論,在考慮命題依據、命題範圍和命題類型前提下🌁,並考慮學生的實際狀況後命題🧘🏽。
第十八條 考試分統考和非統考兩種🏄🏽📺。統考是為檢測同課程不同班級教學水平而設置的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的方式,由院系部在學期初確定統考課程和命題教師,並報意昂2娱乐備案;非統考實際有兩種🫸🏿:一種是由教師單獨承擔的課程,采用自己命題自主考試方式(自出自考)🧝🏻♀️;另一種是多名教師承擔相同教學要求的同名課程,但實施進度有差異,不適宜安排在同一時間統一考試的課程🙌🏽,要求教研室組織統一命題,出數套試卷備選(建試題庫)。
第十九條 試卷一般為A、B兩套試題及標準答案、評分標準。要求各套試卷題量相當,難度一致🕴🏼,題目的重復率不得超過25%。由意昂2娱乐抽取其中一套作期末考試卷😼,一套作補考卷🕟。
第二十條 試卷和標準答案、評分標準⚉,要求用計算機打印,按規定格式排版,字跡清楚♓️、圖表工整,內容準確無誤ℹ️,文字簡練通順。
試卷格式:紙型A4,正文為宋體小4號字🆔,左邊界為3cm,右邊界、上🥞、下邊界為2cm,試卷首行“意昂2平台期末考試試卷” 為宋體,粗體3號字🧑🏿🎓,若畢業補考用時為“意昂2平台畢業補考試卷”;
第二行“××--××年度第×學期《××》課程(A卷)(或B卷)(開卷或閉卷)”👨🏿🍼;
第三行“班級××× 學號__________姓名______成績_________”,第二、三行均用宋體🏊🏽♀️、粗體4號字🦤;每一類題都要寫明答題要求、每題分值和每小題分值🈚️。一般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在前👩👧👧,簡答、論述🚶♂️、作圖和計算題等在後🐺。
第二十一條 試卷和標準答案、評分標準,經教研室審核並填寫審核表👳🏻,院系部批準,試卷經修改復核後🉑,由院系部於考試前五周送意昂2娱乐。
第六章 考試規則
第二十二條 學生須帶身份證及學生證(兩證齊全)進入考場。若身份證或學生證丟失,需提前到所在院系開具帶有本人照片的書面證明🤹🏻,無證件者不得參加考試🧑🏿🏭。考生應自覺接受監考教師的檢查和驗證,並且將證件放在桌上指定位置。考試中🈂️,監考教師和巡視人員有權調整學生的座位。
第二十三條 考生應在開考前10分鐘進入考場,並按規定的次序就座😣。考試遲到者應取得監考教師同意後,方可進入考場🪵,考試開始半小時後,不得進入考場🎈👨🏽🚀,並按“曠考”處理;考生在考試開始30分鐘後方可交卷離開考場,離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
第二十四條 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規定的文具🤾🏿,不準攜帶手機和無線接收、傳送及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不準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筆記本及稿紙等物品(開卷考試除外)。
考生在答題前,應在試卷和答卷紙的指定位置上填好班級🕯、姓名🚓、學號,字跡要工整、清楚🧑🏻🤝🧑🏻,不得在試卷上做任何標記🚣♂️。除作圖可用鉛筆外,一律用藍色(黑色)鋼筆或圓珠筆答題。考試中只準使用統一發放的草稿紙,答題結束應整理好試卷、答卷紙👭🏻,並同草稿紙一起放在自己座位的桌面上👩🏻🦼➡️,由監考教師收取🕺🏿。
第二十五條 開考後💋,學生應當自覺保持考場安靜,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傳遞紙條;不準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答案和交換試卷👨👨👧;不準代替他人考試等;未經許可不得相互借用文具用品及計算工具。
第二十六條 如遇考題字跡不清🗻,試卷有誤,可舉手向監考教師詢問🦾,但不能要求解釋題意或啟示💂🏿♂️。
第二十七條 考生在考試中途一般不得離開考場,如確有特殊情況✪,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並指定人員陪同。
第二十八條 考試時間結束🏂🏽,考生應當立即交卷。
第二十九條 考生交卷後👷🏿,應當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和喧嘩♛。
第三十條 考生應當服從監考教師安排🙆♀️,嚴格遵守考場秩序🎴,當監考教師指出其違反考場紀律或有作弊行為時,不能在考場內請求或糾纏。
第三十一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學校考試期間禁止的範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行為的😟。
第三十二條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在考試過程中使用手機和無線接收、傳送及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通訊設備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通過偽造證件🫰🏽、證明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10.其他作弊行為。
第三十三條 學校考試部門、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1. 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2. 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3. 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查實的👩🏿🦱;
4. 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考生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4.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凡屬考試違紀、作弊🎐、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按《意昂2平台學生違紀處分實施辦法》執行。
第七章 監考職責
第三十六條 每一考場安排兩名教師監考🧑🚒,監考教師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執行監考任務。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監考🚿,應當提前一天告知考試部門,由考試部門另行選派。
第三十七條 監考教師應當提前20分鐘到考務室領取試卷🍱,並核對科目、考場;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然後進行以下工作:
1.清查考生人數⚉;
2.宣布考場紀律🐃😄;
3.核查學生證件🔜,核對是否對號人座,做好各項檢查工作;
4.開封試卷,清點份數🪣,核實考試科目,分發試卷。
發卷後,應告知考生試卷頁數,督促學生檢查試卷頁數、寫好班級📺🙅🏼、姓名、學號💯,待開考鈴響方可答題。
第三十八條 考試用草稿紙一般每人一張👨🏽,一次性發給學生Ⓜ️,若用完後再行換發。
第三十九條 考試過程中🧑🏿🦲,監考教師應在教室前、後各一人🤙,認真維護考場紀律,不得在考場內相互閑談;做與監考無關的工作。
第四十條 考試過程中,監考教師應禁止與考試無關的人員進入考場。
第四十一條 若發現試題字跡不清、試卷有誤🅱️,監考教師可明示學生,但對試題內容、題意不能作任何解釋或啟示👫。如有特殊情況☝🏿,及時與意昂2娱乐聯系。
第四十二條 監考教師應督促學生嚴格執行考場規則,發現有違紀、作弊意圖者💂🏼,應當及時提出警告。如警告無效仍然違紀或作弊者,取消其考試資格🎓,並宣布試卷作廢🧑🏽🚀。
第四十三條 監考教師應在考試結束前十分鐘,提醒學生掌握時間🙍🏼♀️,並再次清點考生人數;考試結束鈴響,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題🔫👧🏻,不得隨意延長考試時間。
第四十四條 考生交卷期間,監考教師一人收卷,另一人維護考場秩序🤚🏽。要當面清點試卷頁數🦸🏻,核實班級🙅🏽♂️🤸🏿♀️、姓名(如有塗改☎,要在考場報告單中註明)。
第四十五條 收卷完畢🚣🏻♂️🧖🏼♀️,核準份數,填寫考場記錄單。對違紀或作弊的要填寫《意昂2平台考試違紀記錄單》並將證據材料🤞🏽、試卷一起交院系部,院系部匯總後統一交意昂2娱乐。
第八章 課程免修與充抵
第四十六條 凡符合下述情況的學生🤡,可以在開學後兩周內或在獲證後三周內(逾期將不予受理),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課程(實習實訓)免修申請表》🫳🏿,並附上證書復印件🅾️,經課程開設的所在院系部審核批準🌊,報意昂2娱乐備案後準予免修相應的課程。
1.凡通過市級及以上統一考試課程,其考核要求高於本專業相應課程的教學要求者;
2.已取得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職業資格證書或“1+x”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指定等級)或專項能力證書,其實際技能水平達到學校要求的〰️,可以免修與此相關的1門訓練或理論課程✤;
3.學生通過全國大學英語CET-4 ,可以免修《高職英語》課程;
4.凡已通過上海市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一級)考試的學生,可以免修《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5.因退學等情況中止學業的學生重新參加入學考試👷🏼♂️、符合錄取條件💁🏼,再次入學的,其原在校學習期間所修的課程及已獲得學分,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核後👨🏽,可以免修相關課程🌞。
第四十七條 免修課程成績認定。
1.通過市級以上統一考試的課程,免修成績由相關院系部根據教學要求和課程考核獲得的成績,提出成績處理意見,報意昂2娱乐備案;
2.學生獲得中級及以下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1+x”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指定等級)、或專項能力證書有明確成績的🧚🏻♂️,按其實際成績記載;無明確成績的按60分成績記載;
3.學生獲得高級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或“1+x”高級職業技能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指定等級)的🆑,其成績按90分成績記載;
4.學生通過全國大學英語CET-4👩🏿🚒,其成績按百分製折算後的實際成績記載🏌🏻♀️;
5.學生獲得同類職業技能資格證書而無職業技能等級的,該免修的課程成績由相關院系部根據該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的能力要求和實際水平,給出成績意見🤹🏽♂️,報意昂2娱乐記載⛵️。
第四十八條 凡符合下述情況的學生,可以在開學後兩周內或在獲證後三周內(逾期將不予受理),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成績充抵申請表》🖤,並附上證書復印件,經課程開設的所在院系部審核批準✋🏻,報意昂2娱乐備案後準予充抵相應的課程🍥。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取得至少一張與其崗位核心職業能力相關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1+x”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指定等級)、或專項能力證書(培養方案規定的工種與等級)🐮。
(1)取得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中級職業資格證書或“1+x”初中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專項能力證書🖲,只能充抵與其對應課程不及格成績;
(2)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1+x”高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取得培養計劃規定之外的職業技能(或技術)等級證書(需經院系認定👩🦯➡️,報意昂2娱乐備案),可以充抵任何一門專業課程不及格成績;
上述證書充抵課程成績,均按考證實際成績記載🧛♀️。
2.學生參加各類專業競賽、學科競賽🔼、創新創業競賽取得優異成績的⛹🏿,根據競賽獲獎等級🏓,可以充抵課程及成績認定見下表:
獲獎類別 |
獲獎等級 |
成績認定 |
充抵課程 |
國家級 |
一等獎 |
100 |
2門專業課、 1門選修課 |
二等獎 |
95 |
||
三等獎 |
92 |
||
省級 |
一等獎 |
95 |
1門專業課🙋🏽、 1門選修課 |
二等獎 |
92 |
1門專業課 |
|
三等獎 |
89 |
1門選修課 |
|
市廳級 |
一等獎 |
92 |
1門專業課 |
二等獎 |
89 |
1門選修課 |
|
三等獎 |
86 |
說明🫄:
(1)以團隊參加的競賽🧑🏻🦽➡️,加分學生原則上不超過5人,其中主力隊員加分系數按獲獎等級對應的標準進行認定(主力隊員不超過3人),其他隊員加分系數按獲獎等級降一等級後對應的標準進行認定🧑🏼🚒😥;
(2)同一項目重復獲獎者🐦🔥,按最高級別(或分數)認定,不累計充抵🫅🏽🦹🏼。
3.學生參加校級及以上立項的各類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結項的,經院系部認定🌪,可以充抵一門公共選修課,成績按照75分記載;
4.學生以第一作者申請發明專利、著作權、實用新型專利,或以第一作者在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的,經院系部認定後♠︎🥔,根據成果級別,可以充抵相對應的一門課程🔦,成績認定見下表:
成果形式 |
成果級別 |
成績認定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專利、著作權 |
獲得發明專利 |
100 |
95 |
92 |
獲得著作權🙅♀️、實用新型專利 |
95 |
92 |
89 |
|
申請發明專利👵、著作權、實用新型專利 |
92 |
89 |
86 |
|
學術論文 |
發表在SCI、EI、ISTP🧚🎧、SSCI、CSSCI、CSCD期刊 |
100 |
95 |
92 |
發表在核心期刊 |
95 |
92 |
89 |
|
發表在省級及以上刊物 |
90 |
87 |
84 |
說明👳🏻♂️:
(1)學術論文須在中國知網等論文數據庫中收錄;
(2)省級及以上刊物指省級以上有關部門主辦的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和高等學校主辦的公開出版的學報(須有ISSN或CN刊號)🦡➜;
(3)核心期刊一般指論文發表時北京大學編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所列的期刊。
5.非藝術類專業取得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證書,藝術專業取得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證書,可以充抵《高職英語》課程成績,其成績按考證實際成績記載;
6.學生取得上海市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證書👩🔧,可以充抵第一、二學期《計算機應用基礎》不及格課程,其成績按考證實際成績記載。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籍全日製普通專科學生🫱🏿。
第五十條 本規定由意昂2娱乐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同類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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